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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線負載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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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線負載容量 電工法規第 109條 幹線負載按第 102條所規定之各分路負載之總和乘以需量因素 第 110 條 幹線容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幹線導線應有足夠的安培容量以承受其所供應的負載。 二.幹線如供應連續負載或同時供應連續及非連續負載,其所裝置過電流設備之安培額定或幹線導線之安培容量應不小於非連續負載與 1.25倍連續負載之總和。[可乘虛量因素] 第 111 條 詳自己查閱.............. 註;在旅館或醫院內,如手術室舞廳或餐室等,其電燈婦在可能同時全部使用,則不得應用上表需量因素。 工作經驗分享; 餐廳用電大量使用微波爐、烤箱、電磁爐、油炸爐以上設備通常安培容量為 10 A,從事餐廳水電工作時,宜注意幹線導線及總開關安培容量選用。 餐廳營業有可能生意天天爆滿,於是同時供應連續及非連續負載,其所裝置過電流設備之安培額定或幹線導線之安培容量應不小於非連續負載與 1.25倍連續負載之總和。 所以幹線導線安培容量係以滿載容量乘1.25倍計算,幹線導線安培容量足夠不愁營業中跳電,分路電線容易處理,總電源幹線不容易處理,承接餐廳飲食店水電工作要注意! 導線安培電流參考值; 8平方 /40A ,14平方/55A,22平方/70A,30平方/90A,38平方/100A, 臨時水電工e網 / 經驗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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