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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電設備檢驗-接戶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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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電設備檢驗-接戶線
低壓單獨接戶線之 電壓降 不得超過 該線路額定電壓之百分之 ㄧ
但附有 連接 接護憲者 得增加為 1.5 %
架空接戶線宜採用 玻璃風雨線. { PE 線}
接戶線 離地高度.若誇月主要道路應厘路面 5.5 公尺.
凡公寓住宅不論地板面積為若干.進屋線不得小於 5.5 平方
低壓接戶線 用戶支持點 應離地 2.5 公尺以上.
低壓架空接戶線長度以 35 公尺為限 .
低壓連結接戶線之長度以 60 公尺為限 .
低壓接戶線從高壓配線線路閜下方穿過時應相距 90 公分以上
架設低壓接戶現時如導線縣境在 8 平公厘以上時 已使用 1.6 公厘之紥線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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