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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錶與用電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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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電錶與二個電表用電容量 一個電表配14平方電源線,供應2.3.4.樓用電,與增設一個分戶電表時,將二只電錶的電源線都換為8平方電線,有何不相同之處 ? 有水電承包商如此作法用於分戶增設電錶的電源線,可以增加2.3.4.樓的用電容量嗎? 它的解釋如下;一條14平方電線容量為14,二條8平方電線容量為16,所以有增加2.3.4.樓用電容量。 臨時水電工陳孝宗認為錯誤,14平方電線額定電流為55安培,8平方電線額定電流為40安培。二組8平方電線總計電流值為80安培,看起來是增加無錯,可是有人並無考慮二樓用電容量總計是有多少 ? 或許已經超過55安培,( 冷氣3台18安,電熱水爐18安,電磁爐12安,冰箱及其他用電6安,照明燈10安,合計64安 )試問二樓夠用嗎 ? 再說3.4.樓,或許該處用電設備可能與二樓相同,只是同時使用機率不高,因此如果只使用8平方電線,有一天六台冷氣全開加上照明,無跳電才怪。 至於增設電錶時電線要多大才算合格 ? 臨時水電工陳孝宗認為應以全部用電設備總電流值為依據,〉愛根據電工法規選用適合的線徑。 臨時水電工陳孝宗與換電表技師毛先生談話回憶錄2009/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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