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節能減碳篇 / 防水隔熱固黏氈環保又節能減碳南台灣專業施工團隊 / 防水隔熱宅修特別工作團隊 / 防水工 作日誌 / 網路住 宅修特別工 作團隊發想區 / 陳孝宗住 宅修特別工 作性質 / 住 宅修特別工 作通知工作瑕疵之後,二日內需抵達工地處理 / 宅修特別工保固執行辦法
|
|
宅修特別工保固執行辦法
|
|
宅修特別工保固執行辦法 宅修特別工保固執行辦法 1. 工作者需於工作合約簽署時,同時簽訂一張工程價金百分之五之商業本票,做為本工作之保固金,時間雙方協議。 2. 該本票(正本)由公證人或擔保人: ( * * * ) 代行保管,保固期一到本票自動失效,公證人或擔保人攜回繳交發票人。(消費者持影本) 3. 保固期間工程發現瑕疵,消費者應向施工者及公證人通知修繕告知,元施工者七日內未到現場處理者,公證人得代行雇工修復,並持該本票要施工者支付已繳交之工程款。 4. 其它補充及修正: 5. 6.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