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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李慶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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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李慶安 小偷李慶安 李慶安雙重國籍被中選會撤銷市議員及立委之盪選資格,在擔任市議員及立委期間所不當得利之"薪資"理應全數追回; 然而立法院、是議會不敢得罪黨國大老之後大踢皮球,大做濫好人。李慶安的律師更絕,竟說李慶安在擔任市議員及立委期間有行使職務之職權,已有付出勞力、服務民眾,其薪資有其正當性,不應被追回。 學馬英九維妙維肖,甚麼綠卡、美國即會自動失效,騙鬼。 小偷比李慶安更辛苦!小偷必須三更半夜、偷偷摸摸地等四下無人的時候"工作",勞累的攀牆鑿壁、開鎖破門,不得已時還須血刃被害人: 還得冒被人傷害、背景逮捕的危險,其工作性質用腦出力不可不謂辛苦。如果小偷被抓,一深懂法律的李立委、大律師解釋,小偷以付出勞務、勞力、非常辛苦,則贓款贓物就可不必被追討了。 抄錄自自由日報2009-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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