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水、電、消防、防水、隔熱--網路教學區 / 電力工作 / 水電網路教學區 / 電線走火專題討論區 / 電線走火發生的原因
|
|
電線走火發生的原因
|
|
電線走火發生的原因 http://teacher.mcjh.ptc.edu.tw/%A7%F5%BCw%ABH/web/%B9q%A4l%AC%EC%A7%DE/%B0%F2%A5%BB%A9w%B2z.htm 電線走火發生的原因: 電線走火」火災發生的原因有下列六種:
(一)過負載:電流如超過電線之安培容量時,因焦耳熱之關係,芯線產生過熱。
(二)短路:電線的絕緣物破損時,電線上所流通的電流未經過用電負載,即經由破損處裸露之正負極導線互相接觸而短路,引燃附近的可燃物,導致火災。
(三)半斷線:花線類導線之芯線發生斷裂,但斷裂之一部分尚有接觸,或未完全斷線還留有部分完整之狀態,皆稱為「半斷線」;此種半斷線導線通電時,在斷線處的導體截面積減少,導體的電阻值相對增高,造成電流流經此處時產生過熱,亦同時產生電氣火花,使得導線絕緣及周圍的可燃物起火燃燒。
(四)接觸不良:電線間之接續部或電線與配線器具之接續部不良,因接觸電阻之故,當電流流通時產生局部過熱。
(五)積污導電現象(電痕):承受電壓之異極導體間,雖有絕緣物阻隔,若該絕緣物的表面附著有水分及灰塵或含有電解質之液體、金屬粉塵等導電性物質時,絕緣物的表面會流通電流而產生焦耳熱,結果引起表面局部性水分之蒸發,而該等帶電之附著物間,發生小規模的放電,周而復始,絕緣物表面的絕緣性因此受到破壞,形成異極間導電通路。
(六)接地(漏電):非接地導體觸及接地之導體而與大地連接,形成接地之回路。 97年消防特考重大變革 第四題、電線引發火災的四種主要原因為何?(10 分)並說明過大電流引起電線燃燒之過程。(15 分)
(一) 電線走火,其主要原因如下: 1、 短路。 2、 半斷線。 3、 接觸不良。 4、 積污導電。 5、 過負載。
6、 接地漏電。
(二) 過大電流:電流超過電線之容量時,因焦耳熱之關係,心線過熱,絕緣被覆因而燒毀。 其電線燃燒重要的四個階段如下: 1、 引火: 電線如通過容許電流之2倍時,電線內之棉織物即會熔解而發出白煙。此種現象持續一段時間後,即形成平衡狀態。此時給予點火,亦不易引火。 若電流達到容許電流之3倍時,內部之橡膠開始熔解,並由棉織物間流出,此時點火即 會引火。此一階段稱為引火階段。 2、 著火: 電流量超過引火階段時,橡膠將成液狀激烈噴出。此一狀態不久,整個被覆即著火。其後被覆灰化剝落,露出赤熱之心線,因接觸空氣而變成暗紅色。此一階段稱為著火階段。 3、 發火: 電流量繼續加大,超過著火階段者,於心線熔斷之前,被覆即行發火。此一階段稱為發 火階段。 4、瞬間熔斷 : 瞬間通過大電流時,不但心線熔斷,並衝破被覆,使銅線飛散。此種情形,除銅線噴出之外,外觀上並無任何變化,即不著火,亦不發火。此一階段稱為瞬間熔斷階段。 (三) 短路:電線因短路而產生電弧者,可使被覆燒毀。若發生短路而電路不能自動遮斷時,便產生過大電流。
(四) 局部過熱:電氣或配線間之接續部不良,因接觸電阻之故,必然發熱,若該部分特別過熱時,即可能起火。 詳見以下網址=http://blog.yam.com/firesafety/2007/07/
|
|
|
|